「體育資助計劃」檢討

  「體育資助計劃」檢討



一. 目的
● 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(康文署)自2004年起接管前香港康體發展局有關體育資助的工作,並推行體育資助計劃(計劃)以支持本港體育運動的推廣和發展。體育總會可運用資助金支付職員、辦事處及活動的開支。多年來,康文署一直與體育總會、體育團體和有關持份者緊密合作。為了進一步促進香港的體育發展,康文署將全面檢討及進一步優化該計劃。


二. 檢討範圍
●  檢討範圍包括四方面;體育總會及/或體育機構申請資助撥款的資格及原則,撥款的方式及資助安排,吸引和挽留更多人才在體育界提供服務,優化監管系統以及提升良好企業管治及運作模式等相關事宜。


三. 檢討內容及方法
●  一方面檢視體育總會當前面對的資源困難,目的在向他們提供適切的協助。另一方面檢視現時「體育資助計劃」,找出可予改善之處。有關硏究分海外及本地兩部份。康文署已在2018年10月開始,聘用一間顧問機構進行調查工作,探討海外地區資助體育總會的資助原則及處理方法,以及撥款模式及機制。 硏究對象來自亞洲、歐洲和北美洲的八個國家。同時將會透過問卷調查及公開形式進行諮詢,歡迎各持份者及市民就體育資助提供意見。預計整個檢討會在2019/20年內完成。


四. 提供意見的方法
●  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,歡迎各界人士對「體育資助計劃」檢討提供意見,方法如下:

1.郵寄: 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2樓體育資助辦事處(請在信封面註明「體育資助計劃」檢討)
2.電郵: reviewsss@lcsd.gov.hk
3.傳真: 2681 2099

資料來源: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> 「體育資助計劃」檢討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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